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高度专业化、国际化的黑色产业链,其资金流转隐蔽复杂,对社会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。近年来,我国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、国际协作与法律严惩,逐步构建起“全链条打击”模式,以下从典型案例、技术手段、国际合作及法律震慑等方面还原追款行动纪实。
一、跨国诈骗集团的运作模式与黑金流向
1. 层级化犯罪结构
以柬埔寨“葛某团队”为例,犯罪集团采用公司化运营,下设引流、业务、讲师、洗钱等多层级团队。业务员通过伪造“股民”身份组建微信群,引流团队以免费荐股诱骗受害者入群,讲师团队则利用专业话术诱导受害者向虚假投资平台注资。后台通过操控涨跌数据,最终关闭平台卷款消失,涉案金额达1.4亿元,受害者超500人。
黑金流向:资金通过洗钱团队经多级账户分流,最终以虚拟货币(如泰达币)或现金形式转移至境外,部分赃款通过境内亲属账户藏匿。
2. 技术支撑与资金隐匿手段
诈骗集团常使用虚假投资App(如“安逸花”“伦敦金平台”),服务器设在境外,通过、社交软件引流。资金流经地下钱庄、第三方支付平台,甚至利用亲属银行卡洗钱。例如,烟台余某案中,团伙通过亲属账户发放工资和提成,资金流向涉及400余个账户,需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关键账户。
二、技术侦查与资金追踪:从“断流”到“追赃”
1.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
金华警方通过电子数据追踪,结合受害者的资金流水与诈骗团伙的通信记录,锁定境外服务器IP及关联人员。在山东烟台案中,检察机关利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恢复后台数据,发现被害人信息与境外窝点关联,最终通过同乘轨迹分析锁定主犯。
2. 冻结与追缴机制
警方在侦破过程中同步冻结涉案账户,如“12·30”案中查扣银行卡22万余张、冻结账户28100余个,涉案资金2290亿;桂林警方通过国际协作拦截非法资金5500余万美元,最大限度减少损失。
三、国际合作:跨境“拔钉”与联合执法
1. 跨国警务协作
我国与东南亚多国建立执法合作机制,例如越南协助广西警方抓获8名电诈嫌疑人,国际刑警组织“曙光行动”联合76国捣毁1770个窝点,逮捕2000余人。
案例:柬埔寨窝点主犯葛某虽潜逃境外,但通过国际通缉与司法协助,最终被引渡回国并判处无期徒刑。
2. “金主”与骨干的全球追捕
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跨境电诈案,对470余名头目发布红色通缉令,已抓获240余人。例如,山西太原梁某案中,主犯通过缅甸偷渡路线潜逃,最终在边境被截获。
四、法律震慑与源头治理
1. 从严量刑与财产刑并重
金华“12·30”案中,主犯葛某被判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,379名从犯获刑3年以上;太原梁某案中,8名骨干成员被判11-14年有期徒刑,7名洗钱人员被判3-6年。法律明确区分主犯、骨干与一般参与者,对首要分子“顶格”量刑,对认罪从犯适用缓刑。
2. 全链条打击与公众教育
除直接实施诈骗者外,技术支撑(如虚假App开发)、引流推广、洗钱等关联犯罪均被纳入打击范围。例如,广东珠海某科技公司为境外提供技术支持,80余人被抓获。各地通过反诈宣传、举报奖励(如桂林“千警行动”)提升公众防范意识。
五、成效与挑战
成效:2021-2023年,金华警方发起6次集群打击,破案676起,抓获500余人;全国范围内,2020年至今累计冻结涉案资金超千亿元。
挑战:部分赃款通过虚拟货币或境外地下钱庄转移,追回难度大(如2015年百亿赃款流入台湾未追回)。犯罪窝点分散化、技术翻新快,需持续升级技术侦查手段。
跨境网络诈骗的追款行动是一场技术、法律与国际协作的综合战役。从柬埔寨的窝点捣毁到虚拟货币黑金的追踪,从“顶格量刑”到全球通缉,我国正以“零容忍”态度筑牢安全防线。面对犯罪分子的不断进化,唯有强化技术赋能、深化国际合作,方能守护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与网络空间的清朗。